
泰國作為東南亞地區的重要經濟體,憑借其穩定的社會環境、友好的對華政策、巨大的市場潛力及戰略性的區位優勢,持續吸引著全球投資者的目光。
根據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BOI)發布的2025年數據,上半年外國直接投資(FDI)申請金額7375.7億泰銖,增長132%,申請項目數共計1369項,較去年同期增長59%。其中中國大陸(占14%)及香港地區(占30%)的投資額占比超過三分之一,顯示出中資企業對泰國市場的強勁信心。
泰國政府通過BOI提供的多項優惠政策,以及針對經濟特區的專項支持,為企業創造了極具吸引力的投資環境。
經濟特區投資稅率優惠政策
2025年6月,泰國頒布第797號皇家法令,正式實施針對經濟特區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政策。政策主要內容如下:
1、經濟特區范圍
達府、莫達漢府、沙繳府、宋卡府、達叻府、廊開府、那拉提瓦府、清萊府、那空帕農府、北碧府;
2、適用主體
在指定的10個經濟特區內設立經營場所、并從事投資促進委員會公告所列目標行業的企業或法人合伙企業。公告所列目標行業包括新一代汽車制造、數字經濟、自動化與機器人、物流與智能港口等重點產業;
3、優惠政策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取得的以下兩類所得,可連續10個會計年度(通常與公歷年度相同)享受10%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一是在經濟特區內生產商品所產生的所得;二是在經濟特區內提供和利用服務所產生的所得。此外,享受上述優惠不受企業總部所在地的限制;
4、稅收優惠享受條件
享受該稅收優惠的企業或法人合伙企業需符合以下條件:
① 已登記申請成為在經濟特區內從事目標產業的企業;
② 已分別核算享受本法令稅收優惠的業務與其他業務;
③ 未享受《投資促進法》或其他稅收優惠法令規定的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
本法令具體實施細則將由泰國稅務局局長另行頒布。若企業或法人合伙企業在任一會計年度內不滿足上述全部條件,則自該會計年度起喪失稅收優惠資格。
投資路徑搭建
1、直接投資由中國境內母公司直接控股泰國子公司,結構簡單、管控直接,適用于業務清晰、資金出境無障礙的企業。
2、間接投資通過香港或新加坡等中間控股平臺持有泰國公司股權,有助于優化稅務結構、靈活資金調度。例如,依據《港泰稅收協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股息匯出時可享受協定優惠稅率。
境外投資備案流程
1、項目可行性研究與內部決策程序
2、取得發改委核準或備案文件
3、向商務部門申請《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4、完成外匯登記,實現資金跨境匯出
注意:境外投資備案政策可能隨國家宏觀管理導向調整,請以最新法規與窗口指引為準。
泰國公司注冊要點
1、設立條件
有限公司至少需3名自然人作為發起人,設立時至少1名泰籍股東(部分行業對外資持股比例有明確限制);董事可為外籍,不強制要求在泰常駐。
注冊資本需滿足泰國商業注冊法規要求,一般建議外商投資企業不低于300萬泰銖,具體應結合業務類型與BOI優惠政策確定。
2、基本材料
公司英文名稱;
所有股東、董事及法人的護照復印件;
股權分配、經營范圍、注冊資金等;
公司注冊地址;
公司注冊申請表;
公司章程;
成立公司會議紀要。
泰國作為東南亞地區的重要投資目的地,憑借豐富的政策優惠和廣闊的市場潛力吸引了眾多中資企業前來投資,同時也伴隨著一定的挑戰與風險。出海企業需全面識別并應對從前期籌劃到后期運營的全流程風險,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RICHFUL瑞豐可為在泰投資企業提供涵蓋“籌劃、落地、運營”的一站式專業服務,包括投資優惠(BOI)申請、公司設立、稅務申報、合規運營等定制化解決方案,助力企業實現穩健、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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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